2026年春節(jié)假期,旅游消費市場持續(xù)升溫,直播帶貨成為游客預訂酒店的一個重要方式。有消費者在直播間下單度假村套餐后,發(fā)現宣傳的“3分鐘到海邊”實為需要打車4公里才能到達;“原價買茅臺”的“福利”附加有高額消費門檻;也有消費者沖動囤購酒店產品后,因忽視了規(guī)則未入住導致無法退款。
面對質疑,商家往往以“直播畫面僅供參考,一切以詳情頁為準”搪塞,將格式條款當成了“免責金牌”。(據2月26日《工人日報》報道)
“以詳情頁為準”本是厘清責任的提示,如今卻異化為商家規(guī)避義務的擋箭牌。直播的核心優(yōu)勢在于“所見即所得”,消費者基于實時畫面形成的信賴,才是下單的關鍵。主播口中的“海邊度假”“專屬福利”,是構成消費承諾的重要部分,不能因未寫入詳情頁就被輕易否定。將直播中的核心賣點與詳情頁的免責條款割裂,本質上是將信息不對稱的風險完全轉嫁給消費者,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。
一方面,直播節(jié)奏快、信息密度高,主播的口頭宣傳往往轉瞬即逝,消費者難以同步核對詳情頁的細枝末節(jié);另一方面,部分商家利用格式條款打“擦邊球”,將“不退不換”“預約即核銷”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,用極小字體隱藏在詳情頁深處,未履行法定的提示和說明義務。更有甚者,直播宣傳與詳情頁內容自相矛盾,讓消費者陷入“看直播心動,看詳情頭大”的困境。
“以詳情頁為準”的爭議實則是對消費公平的考驗。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時,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自身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,并按照要求予以說明。若直播宣傳與詳情頁存在沖突,應作出有利于消費者的解釋;若格式條款免除商家責任、排除消費者權利,本身就應被認定為無效。商家不能既享受直播帶貨的流量紅利,又以“詳情頁”為借口,逃避虛假宣傳和違約的責任。
規(guī)范直播訂酒店市場,需打破“以詳情頁為準”的霸王邏輯。對平臺而言,應壓實主體責任,要求直播間必須同步展示核心條款,對“海邊距離”“福利門檻”等關鍵信息進行強制標注,實現直播畫面與詳情頁內容的無縫銜接。對商家而言,要摒棄短期逐利思維,將“如實宣傳”作為底線,直播中的每一句承諾,都應成為詳情頁的重要內容。對監(jiān)管部門而言,應加大執(zhí)法力度,對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,讓“免責金牌”失去效力。
直播帶貨作為新業(yè)態(tài),本應成為連接供需的橋梁,而非滋生亂象的溫床。唯有摒棄“以詳情頁為準”的霸王邏輯,筑牢誠實信用的基石,才能讓消費者在直播間放心下單,讓旅游消費市場在規(guī)范中持續(xù)升溫。
(責任編輯:朱曉倩)